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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计算机学会注册条例

  本会会员分为单位(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个人会员分为普通会员、高级会员、资深会员。凡申请加入本会并符合会员条件者,办理入会手续后即可成为本会会员。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会员应具有中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者;

(四)在计算机及相关技术领域从事科研、教学、开发、生产、应用、服务及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五)普通会员应在计算机及其相关科学技术领域的从业者,包括从事研究、开发、应用、产业、教育、管理、传媒、服务的专业人士,以及其他领域对计算机领域有兴趣的专业人士,承认学会章程,提交申请表格,交纳会费,可成为本学会普通会员。

(六)高级会员应具有2年以上本会普通会员会龄,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及相应级别的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具有相当于上述水平的科技工作者;

(七)资深会员:应具有2年以上本会高级会员会龄,在国内外工程界、科技界、学术界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对省内计算机行业发展和科技进步或本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

(八)单位会员应为具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一般应在10人左右)、愿意参加本会活动并为本会活动作出贡献的计算机相关领域的学术团体、企业、事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会员入会程序

(一)个人会员:由本会两名会员介绍或本人所在单位推荐,由本人向本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二)单位会员:由要求入会的单位向本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
三)由本会或本会授权的相关专业委员会颁发会员证书。

会员权利

(一)个人会员权利:

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享有参加本会活动的优先权;

3.享有本会有关的无偿服务或优惠服务;

4.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向本会推荐会员的推荐权;

6.退会自由权。

(二)单位会员权利:

1.参加本会活动的优先权;

2.优惠取得本会的有关资料、学术刊物和信息服务;

3.取得本会的技术咨询;

4.优先协助举办培训班等服务;

5.优先获得本会的其他服务;

6.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7.参加本会组织的单位会员活动;

8.退会自由权。

        会员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完成本会委托交办的工作;

(三)维护本会的荣誉和合法权益;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会员工作单位的变动和个人信息变更等情况时,应及时向学会提交办理会籍变更手续。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同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连续二年无故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后,予以除名。